深圳民政部門將負責建立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項目庫
2021年08月05日 10:20 來源:深圳晚報 【打印】
深圳晚報訊 (記者 武曉晨) 日前,市民政局制定了《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項目庫管理辦法(試行)》,《辦法》自2021年7月20日起實施,試行3年。
根據《辦法》,市、區黨政機關、群團組織、街道辦事處等有關單位是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項目庫入庫事項的申報主體。市、區民政部門分別負責建立本級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項目庫。
《辦法》明確,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項目入庫的條件分為正面條件和負面禁止條件,嚴禁以“社會工作服務項目”的名義購買非社會工作服務項目。此外,《辦法》指出無論是項目入庫還是項目出庫,均通過獨立的專業評審專家組會議進行評審,并對評審結果信息進行公示,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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