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財政積極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工作
2017年05月19日 17:46 來源:財政部 【打印】
政府購買服務是創新公共服務提供方式、加快服務業發展、引導有效需求的重要途徑。推行政府購買服務對于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深化公共服務改革、探索公共服務多元化供給模式、提高政府公共服務質量,都具有重要意義。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政府購買服務的實施意見》(閩政〔2014〕33 號)、《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民政廳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印發<福建省政府購買服務實施辦法(暫行)的通知>》(閩財綜[2015]17號)及《關于積極推進政府購買服務有關工作的通知》(閩財綜[2015]29號)等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泉州市積極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績。
2016年泉州市共實施政府購買服務291項,購買內容包括法律援助、社會福利、醫療衛生、數據處理等方面,購買金額約11.54億元。2017年全市計劃實施政府購買服務241項,購買內容包括市政公共設施管理服務、技術測試和分析服務社會救濟服務、法律咨詢服務、軟件運維服務、市場調查和民意測驗服務等方面,購買金額預計約8.0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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