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啟動代理機構監督檢查
2017年08月15日 09:13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打印】
江西省財政廳近日決定,從2017年8月至12月組織開展全省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檢查工作。
根據《財政部關于2017年開展全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財庫[2017]125號)文件部署,江西省財政廳對2017年開展全省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檢查工作作了明確要求。其中提出,設區市財政部門隨機抽取不少于5家代理全市范圍內政府采購業務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包括本級注冊及外地注冊本地執業的機構)作為檢查對象,原則上近3年已經檢查過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不再抽取。本次檢查針對2016年代理的政府采購項目,每家機構抽取的項目不少于5個。對于進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展的政府采購活動,應隨機抽取項目進行檢查。省財政廳對隨機抽取的代理省本級項目的8家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開展檢查。各縣(市、區)檢查數量由市級財政部門統籌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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